打玻尿酸貪便宜 妙齡女鼻爛控告美容師

施打玻尿酸應找有醫師執照的醫療院所(非當事人)。資料照片

 

彰化縣一名中國籍配偶趙姓女子明明只有美容師資格,卻以低價促銷,2012年底在台南市安平區一家汽車旅館,幫21歲任姓女子施打玻尿酸,還收取6萬多元費用。

事後任女因鼻子發炎到醫院求診,並怒告趙女。由於雙方後來達成和解,檢察官今天偵結,依違反《藥師法》做出緩起訴處分。

 

檢察官在緩起訴處分書中指出,趙姓女子(48歲)是中國籍配偶,已經取得台灣身分證。

平時從事美容護膚工作的她沒有醫師資格,卻對客戶做「侵入性」治療。2012年11月到2013年4月期間,她到安平區一家汽車旅館幫21歲任姓女子的鼻子、臉頰施打玻尿酸。

 

施打玻尿酸等療程,在一般醫美診所必須花費10多萬元,趙女僅收6萬多元,相對較為便宜,任女「吃好道相報」,甚至推薦親友當趙女客戶。

不料,半個月過後,任女就因鼻子發炎而到醫院就診,醫師發現鼻子有異物殘留而併發發炎,任女要對方負責,不料趙女不願理會,雙方鬧上警局。(辛啟松/台南報導)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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